鞋靴造型设计形式构成法则 前一节我们对鞋靴造型设计构成要素进行了介绍,对这些要素的概念、性质和作用有了一定了解和认识。如何将这些构成鞋靴的形式要素组合成一种美的形式是本节要解决的问题。 形式美的产生源自于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形式美构成法则是人们对事物形式美构成规律的总结。我们研究形式美构成法则,是为了提高对事物形式美的把握和创造能力,以便更好地运用鞋靴造型要素创造出更具美感和个性的鞋靴产品。 鞋靴造型设计形式构成法则主要有对比法则、对称法则、均衡法则、呼应法则、节奏法则、谐调法则、重复法则和夸张法则等。下面分别加以介绍。 (一)对比法则 形式美中的对比是指形态、色彩、肌理、大小、明暗、虚实等形式因素在性质上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使形式构成呈现出一种对比强烈、鲜明、活泼的效果,是鞋靴造型设计中常用的一种形式构成法则,多用于童鞋、旅游鞋、运动鞋、时装鞋、前卫鞋等鞋类中。 鞋靴造型设计中,形式对比法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色彩对比 色彩对比在鞋靴造型设计中运用较多,尤其在童鞋、运动鞋中运用最普遍。色彩对比一般表现在色相对比(冷色相与暖色相)、纯度对比(灰色与高纯度色)、明度对比(亮色与暗色)和无彩色系的黑白对比。 2.材质对比 材质在造型设计中指一种质感或肌理。材料肌理在鞋靴设计及产品消费中常发挥重要的审美作用,肌理实质是材料表面组织结构的特征。根据经验,人们对不同肌理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如漆革的光滑,给人以现代感,绒面革肌理给人以温和、含蓄的感觉等。这些材质穿插使用会有别致的效果。 另外,材质对比还有性质上的对比,即不同材料在一起的对比,如皮革与金属、皮革与塑料、皮革与棉麻、皮革与木头等(彩图46)。 3.形态对比 形态对比在鞋靴设计中主要以图案、线形在大小、方圆、疏密、线形的曲直、长短、粗细、横竖等方面的对比。 (二)对称法则 对称是指形态、图案、色彩等因素在物体对称轴两侧或中心点四周,以完全对等的面貌出现。人们对对称美的欣赏是因为对称在自然界中意味着圆满和完整。对称具有稳定、完整、庄严的感觉。由于人的单脚在形体上不对称,反映到鞋的形态上便无法产生严格意义的对称,鞋靴在体量上无法做到两侧对称,但在局部部位的样板设计和制取上是对称的,如鞋舌、包头、鞋耳、后包跟等。 根据日常经验,虽然鞋的形体不是严格对称,但只要鞋耳等在背中线两侧相等,人们就感觉是对称的。实际上,人们很少从正前方角度观察鞋,因此,除非在结构、图案、色彩等方面有大的变化,否则人们对鞋的对称性并不敏感。 (三)均衡 均衡是指形态、图案、色彩等因素在物体对称轴两侧或中心点四周的形状、大小、数量、位置等因素有一定变化,但总体上看这些因素给人在视觉、心理上的感觉是平衡的。在鞋靴造型构成中,均衡形式一般是通过下列几个方面来体现: 1.帮部件的形状、大小、数量构成鞋靴上的一种均衡,一般外侧部件大一些、多一些。 2.装饰工艺表现的数量、位置构成鞋靴上的一种均衡。 3.色彩、造型的强弱、大小构成鞋靴上的一种均衡。 (四)呼应 事物在一定空间里存有一种相互联系、相互照应的关系,我们称之为呼应。呼应表现在鞋靴造型上是某种造型要素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而是在同一只鞋上出现相同或相似的造型要素。这种呼应在鞋靴造型设计中通常表现为色彩呼应、材质呼应、形态呼应、图案呼应和装饰工艺的呼应。 呼应法则在实际应用中要注意两点:一是呼应双方要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的呼应位置安排一般是在鞋靴的两端,如前包头与后包跟或是靴鞋的口沿处和靴底部的呼应,也可以是中间位置与鞋靴四边的某一位置呼应。二是呼应双方在大小方面要拉开距离,这样视觉上有变化,感觉会更好一些(彩图47)。 (五)节奏 节奏原本为音乐的专用名词,是音乐的构成要素之一。这种有规律、反复出现的形式同样存在于其它事物和艺术门类中。因此它也经常被用于其它艺术门类的形式构成原则中。 节奏是指事物的构成因素在大与小、强与弱、轻与重、多与少、长与短、虚与实、明与暗、硬与软、曲与直等方面有规律和有秩序的变化。鞋靴造型设计中的节奏主要是通过构成要素的形态(点、线、面)和色彩在大小、强弱、多少、明暗、长短、曲直等方面有规律、有秩序的变化来形成。 节奏形式法则能使鞋靴款式显的活泼、有动感,因此,节奏形式法则适合于童鞋、运动鞋、休闲鞋等鞋类(彩图48)。 (六)协调 协调是指事物间的一种和谐状态。反映在鞋靴造型设计上,是形态(点、线、面、体)、色彩、图案保持一种相似关系。例如,舌式鞋前帮盖前面造型与鞋楦头式造型的协调,浅口鞋口门前的造型与鞋楦头式的协调。 通常情况下,鞋靴造型设计中的协调有以下几方面: 1.整体与局部协调。如帮部件造型与鞋靴整体造型的协调,配件造型与鞋靴整体造型的协调,图案(形)与鞋靴整体造型的协调。 2.形态局部与局部协调。如运动鞋、旅游鞋、休闲鞋等鞋类部件间的造型经常需要一种协调。有时配件造型也与帮部件构成一种协调。 3.色彩的协调。在休闲鞋中色彩协调法则运用最广,一般多为咖啡色系的协调。 (七)夸张 夸张是指设计师发挥其想象力,对鞋靴进行一种超乎寻常的设计,以增强视觉冲击力。夸张形式构成法则常用于前卫鞋、时装鞋。夸张设计多表现在对形态(集中于鞋靴头式造型、鞋跟造型)、图案和配件等要素的运用。夸张法则运用应注意不能对鞋靴实用功能造成影响,要在对使用、经济、工艺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下进行适当的夸张(彩图49)。 (八)强调 强调形式构成法则是设计师运用一定方法强化某个部位使之成为视觉中心,以达到一种功能目的。在鞋靴设计中强调法则运用多为了强调品牌、标志的突出(彩图50)。一般表现手法是将品牌标志作为一个“点”,其余部分是面和线,为了提高这个“点”(品牌标志)的视觉吸引力,将“点”周围帮面处理简洁,然后再将“点”的形状、色相、明度、纯度、质感与周围环境拉大,使之产生对比反衬效果,从而达到使“点”鲜明、突出的效果。 (九)流行 鞋靴流行性主要表现在它的外观造型上。流行的形式内容主要有鞋靴头式(楦头造型)、材料(肌理、质地、纹样)、结构式样、色彩等。鞋靴设计流行法则是对鞋靴造型中某种要素流行倾向的把握,鞋靴设计师将这种流行趋势,表现到设计的鞋款中。 (十)创新 鞋靴造型设计形式构成法则中的创新法则是最高法则。没有创新,设计将不复存在,创新使造型设计有了更高价值。创新法则离不开对其它形式法则的运用。 当然,鞋靴设计创新是在一定条件下,针对特定的对象的创新,否则,它是无意义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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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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