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珠海情侣路是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情侣路现全长18公里,沿海铺建,曲折蜿蜒,因其风景秀丽、空气清新,是珠海市民特别是情侣们休闲散步的好去处,所以珠海人叫这条路为情侣路。根据珠海东部城市主轴规划设计描绘的蓝图,将现长18公里的珠海情侣路北延西拓,全线绵延总长约55公里。珠海渔女塑像是情侣路上最重要的城市景观之一,渔女是传说中海神的女儿,手捧宝珠,屹立海上,带给珠海人民希望和幸福。 为加强对情侣路的宣传,扩大其影响,塑造城市品牌形象,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珠海情侣路形象标志设计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二、活动组织 主办方:珠海市文体旅游局 三、征集时间 国内外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的师生、社会上的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参赛均可。 四、征集日程 征集时间: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31日 作品初评:2012年8月上旬 作品终评:2012年8月中旬 五、奖项设置 入围奖(10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3名):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最佳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奖项不重复,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作品设计要求、规格与提交 (一)LOGO设计要求 设计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人有关的信息。 2、应充分体现珠海城市“浪漫、绿色生态、休闲”的目标定位,创意新颖,视觉时尚,充分挖掘浪漫文化、休闲文化、民族文化以及城市展览艺术的底蕴和内涵,完美表达珠海情侣路的文化特色。 3、应征作品应整体简洁大方、具备一定寓意,构思精巧,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要求图案组合巧妙、整体和谐、易于传播。 4、应征作品必须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并考虑标志延展性,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必须具有所有权。具有创新性,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参赛行为属于参赛作者第一次发布行为,参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权,由参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LOGO作品规格 1、投稿作品均为书面稿。 2、LOGO彩色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LOGO设计须巧妙体现以下元素中一种或几种(可与图片分开体现):Lovers Road或LOVERS ROAD(大写或小写) 4、设计作品需附有文字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情侣路LOGO标志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5、LOGO应用设计(任选5个进行应用):产品应用、帽子、背景板、信封、信纸、纸杯、名片、请柬、旗帜、工作服、礼品袋、出版物、指示牌等。 6、LOGO基础设计及应用设计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7、从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网站下载《报名表》,认真阅读,阅读、理解并接受后,签字(自然人或监护人或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或加盖公章(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8、作品提交版式:(应用部分参赛者可自由排版)。参赛者直接将参赛作品以平信或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应征文件,其他方式无效,信封封面须注明“应征珠海情侣路形象标志设计方案”。 (三)活动详情查询活动详情查询和有关表格下载 珠海市文体旅游局(www.zhwtl.gov.cn) 七、活动评选 1、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本次大赛的评审过程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3、经过严格的初评、终评,将最终评选出入围奖10名,优秀奖3名和最佳奖1名。 4、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八、权利说明 选中的作品,获奖者须向主办方提交源文件,主办方付相应奖金后,该作品的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九、征集守则 1、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在比赛期间不得转让和许可给主办方单位之外的任何商业单位。 4、参赛作者拥有其作品著作权,并同意主办方对作品进行集结出版和展示发布,不再另付稿酬。 5、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6、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7、珠海市文体旅游局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珠海市新香洲红山路165号 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办公大楼三楼310 城市活动策划科 联系人:甘小姐 邮编:519020 电话:0756-2602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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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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